关于上报学校外设实验室信息表的通知

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21-04-23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接南京市公安部门禁毒大队通知,现开展高校外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排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填报范围:设立在校外并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实验室,未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校外实验室无需填报。

2.相关实验室按照要求填写《高校外设实验室信息表》(附件1),各单位汇总后统一送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南京市公安局局相关部门已将此次管控工作纳入后期专项检查内容之一。请相关单位重视该项工作,逐一登记,做好台账,加强日常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4.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0429日中午12:00

  地点:河海馆919

  联系人:李老师  孙老师

  联系方式:6464

 

附件1:高校外设实验室信息表

附件2:易制毒化学品目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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