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与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履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2、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决算、统计分析和各类报表的报送等。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宏观管理、产权管理、资产评估和绩效评价,负责固定资产责任事故的处理。
4、负责设备、家具的配置计划、论证、建账、验收、处置等。负责电梯、中央空调的管理和维护。
5、负责各类智慧教室、多媒体教室、标准化考场、普通教室的规划、建设以及相关设备和家具的更新、运行和维护。
6、负责各类公用房、教职工住房和校内周转房的制度建设以及调配和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
7、负责归口管理全校各类场馆。负责学校场馆资源的配置、设备维护及管理,负责校级及以上重大活动的保障。
8、负责履行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9、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