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河海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河海校政〔2023〕135号)、《河海大学固定资产盘点实施细则》(河海资产〔2021〕4号)等文件规定,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切实保证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资产卡片数据信息,定于2024年10月29日至12月10日开展南京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盘点工作,全面盘点本单位使用和保管的固定资产,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瞒报、虚报和敷衍了事,按时填写盘点表,认真完成盘点工作,并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分析及整改。
2、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操作手册可在资产管理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盘点工作方案及盘点表详见附件。
3、盘点工作相关材料、通知、处理意见会在资产管理工作群(215850138)发布,资产管理系统客服会在线处理技术问题,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及时加入资产管理工作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资产管理处资产科 赵中强,电话 0519-85191874、13616116868,常州校区至善楼302;
资产管理处设备家具科 成健,电话83786487,西康路校区河海馆923;
资产管理处资产科 焦雅,电话83786036,西康路小区河海馆921。
附件:
1、 附件1 2024年度河海大学南京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方案.docx
资产管理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