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学校公用房的使用情况,优化学校行政办公用房和学院(部、系)房屋布局,推进学校房产资源定额配置和超额有偿使用改革工作,在各二级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公用房现场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进一步核准房屋使用信息,准确掌握房屋用途和使用状况,为学校房屋布局调整和推动教学科研单位房屋定额配置和超额有偿使用改革提供决策参考,提升房产资源服务学校事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二、核查组织
学校抽调相关人员,成立6支房产核查工作组,各工作组由相关处领导担任组长,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二级单位接受现场核查时,资产管理员全程陪同,做好协调。学校核查工作组人员安排如下,具体核查楼栋另行安排:
工作组1:李志强 宋 云
工作组2:陈 红 孙雅茹
工作组3:赵 冰 毕 娟
工作组4:吴青山 焦 雅
工作组5:胡忠平 韦 彪
工作组6:乔 熙 庞 剑
三、核查范围
西康路校区和江宁校区除学生宿舍外的所有房屋。
四、核查内容
依据楼栋房屋清单,核查内容为:房屋是否闲置,使用人是谁、实际用途与房产系统是否吻合,是否超标准用房。
五、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23年10月17日,资产处召开房屋核查工作动员会,并对核查人员进行培训;按楼栋制作房屋使用信息清单。
(2)核查阶段:2023年10月18日—10月23日 各核查工作组逐栋实施现场核查并做好记录。
(3)整理汇总:2023年10月24日—10月25日 资产处汇总整理各核查工作组检查结果,编制汇报材料。
(4)上报:2023年10月26日提交校务会审议。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