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22-12-02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二、工作安排

() 自查自纠阶段(12.2-12.7

各单位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条目,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逐条落实,认真组织实施。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根据自查情况填写《学院(部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

(二)校级检查阶段(12.8-12.16

校安全巡查专家组将对各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立即封停,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限期整改。所有隐患将通过实验室安全巡查app反馈给各单位分管领导。各单位根据被检查结果,在安全巡查APP端进行整改描述、拍照上传,并通过网络端由部门领导审核后提交。

三、报送方式

各单位汇总后(不接受实验室单独报送材料),将签字盖章的附件23纸质版,于1271700前交至河海馆919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k@hh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孙老师

  话:6464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附件2:学院(部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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