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符合周转住房入住资格人员名单公示(第四批)

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22-12-22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河海校政[2022]3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和人事处审核、资产处复核后,现将2022年第四批符合周转住房入住资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1、新入职的教职工(共4人)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与学校人事管理部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符合学校周转住房入住资格的新进教职工,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内可向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周转住房,未婚教职工可申请两人间一张床位,已婚教职工在房源允许的条件下可申请单人间。”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享受安家费及住房补贴的教职工,租住期限内租金按同期房租基准价的50%收取;已享受安家费及住房补贴的教职工,租住期限内租金按同期房租基准价100%收取”。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到校

工作时间

婚姻

状况

是否领取住房补贴

房间标准

租金标准

1

商学院

肖巍

2022.08

已婚

单人间

100%基准价

2

财务处

游慧玲

2022.10

未婚

标准间

50%基准价

3

理学院

缪龙

2021.12

已婚

单人间

100%基准价

4

力材院

汤华远

2022.12

未婚

标准间

100%基准价

2、协议到期续住的教职工(共1人)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学校有房源的情况下,对确实存在住房困难的教职工,经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后,可向资产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租住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含新进教职工已履行完的协议期限),月租金按同期房租基准价200%收取”。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原协议

到期时间

续住期限(年)

婚姻

状况

房间标准

租金标准

1

机电院

裴凤雀

2022.11.6

2

已婚

单人间

200%基准价

3、挂职干部(共1人)

根据《河海大学挂职干部管理办法》(河海委发[2014]45号)和学校相关会议精神,经组织部审核,资产处复核,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挂职单位

挂职期限(年)

住宿地址

1

无锡市水利局

叶海舟

水科学研究院

1

西康路校区

教职1

4、异地交流任职人员(共1人)

根据学校“全面推进三校区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异地交流人员任职期间可申请周转住房过渡使用,交流期满须按要求完成退房手续,否则逾期将按多占资源调解费300/天从个人工资直接扣除。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校区

单位

姓名

性别

住宿地址

1

江宁校区

河海里尔学院

谢 莹

教学区20


公示期为20221222日至2022122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12281700前书面实名反馈至资产处。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资产处将与个人签订周转住房租住协议,个人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占房、调房,不得转租、转借,一经发现,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25-83787833(房产科)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