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安全管理的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请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特别做好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仪器设备、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设备、水电等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要立即整改到位,。
2. 各单位要落实假期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定期巡查,遇到安全事故须及时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 寒假期间实验室人员须注意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防护。
4.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假期涉危实验室原则上不得开放,确须开放的,须经过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填写《河海大学实验室假期使用备案表》(附件2)报实验室科备案。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在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后,关闭水、电、气、门窗,贴好封条假期间不运行的实验室请一律封闭,门上贴封条,关闭水电、锁好门窗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假期间开展实验时,指导教师须在场,不得脱岗。夜间开展实验,项目负责人须向学院履行报备手续。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实验室逗留,学生不得在实验室食宿。
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6日前统一将《河海大学实验室假期使用备案表》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sysk@hhu.edu.cn。不接受实验室单独报送材料。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1).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