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符合周转住房入住资格人员名单公示(第三批)

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22-09-14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河海校政[2022]3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和人事处审核、资产处复核后,现将2022年第三批符合周转住房入住资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1、新入职的教职工(共10人)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与学校人事管理部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符合学校周转住房入住资格的新进教职工,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内可向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周转住房,未婚教职工可申请两人间一张床位,已婚教职工在房源允许的条件下可申请单人间。”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享受安家费及住房补贴的教职工,租住期限内租金按同期房租基准价的50%收取;已享受安家费及住房补贴的教职工,租住期限内租金按同期房租基准价100%收取”。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到校

工作时间

婚姻

状况

是否领取住房补贴

房间标准

租金标准

1

公管院

陶志刚

2022.06

未婚

标准间

100%基准价

2

马 院

曹 睿

2022.07

已婚

单人间

100%基准价

3

水电院

陈 斌

2022.07

未婚

标准间

100%基准价

4

海洋院

陈 欢

2022.07

离异

单人间

100%基准价

5

马 院

韩 雪

2022.08

未婚

标准间

100%基准价

6

海洋院

王飞洋

2022.08

已婚

单人间

100%基准价

7

机电院

李滋亮

2022.08

未婚

标准间

100%基准价

8

海洋院

张 莹

2022.08

未婚

标准间

100%基准价

9

马 院

佘梅溪

2022.09

未婚

标准间

100%基准价

10

商学院

严 翔

2022.09

已婚

单人间

100%基准价

2、协议到期续住的教职工(共2人)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学校有房源的情况下,对确实存在住房困难的教职工,经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后,可向资产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租住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含新进教职工已履行完的协议期限),月租金按同期房租基准价200%收取”。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原协议

到期时间

续住期限(年)

婚姻

状况

房间标准

租金标准

1

人事处

陈柏丽

2022.08.31

2

未婚

标准间

200%基准价

2

计信院

解晓敏

2022.08.31

2

未婚

标准间

200%基准价

3、挂职干部(共1人)

根据《河海大学挂职干部管理办法》(河海委发[2014]45号)和学校相关会议精神,经组织部审核,资产处复核,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院校

姓名

性别

挂职单位

挂职期限(年)

住宿地址

1

西安理工大学

朱记伟

研究生院

1

西康路校区

教职7

公示期为2022914日至202292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9201700前书面实名反馈至资产处。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资产处将与个人签订周转住房租住协议,个人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占房、调房,不得转租、转借,一经发现,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25-83787833(房产科)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