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南京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鼓楼区国控大气站点周边实验室废气排放情况开展跟踪监测的通知》文件要求,现拟对国控大气空气自动站周边实验室废气排放情况开展一轮跟踪监测,全面掌握实验室VOCs排放情况。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涉及单位
西康路校区产生有机废气的实验室
二、填报要求
相关单位组织涉及产生有机废气的实验室按照要求填报附件《实验室废气排放情况统计表》,汇总后统一于2022年8月8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发送至邮箱sysk@hhu.edu.cn。不接受实验室单独报送材料。
联系人:李老师 孙老师
联系方式:6464/1391448450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