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符合周转住房入住资格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

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22-07-02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河海校政[2022]3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和人事处审核、资产处复核后,现将2022年第二批符合周转住房入住资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1、新入职的教职工(共11人)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与学校人事管理部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符合学校周转住房入住资格的新进教职工,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内可向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周转住房,未婚教职工可申请两人间一张床位,已婚教职工在房源允许的条件下可申请单人间。”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享受安家费及住房补贴的教职工,租住期限内租金按同期房租基准价的50%收取;已享受安家费及住房补贴的教职工,租住期限内租金按同期房租基准价100%收取”。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到校

工作时间

婚姻

状况

是否领取住房补贴

房间标准

租金标准

1

海洋院

宋小瑞

2021.10

已婚

单人间

100%基准价

2

长江院

  

2021.12

已婚

单人间

100%基准价

3

海洋院

姜仕军

2022.01

已婚

单人间

100%基准价

4

海洋院

闫运伟

2022.04

已婚

单人间

100%基准价

5

土木院

  

2022.04

已婚

单人间

100%基准价

6

人事处

王佳琦

2022.06

未婚

标准间

50%基准价

7

学生处

苏春循

2022.06

未婚

标准间

50%基准价

8

教务处

薛 鑫

2022.06

未婚

标准间

50%基准价

9

理学院

董珂宇

2022.06

未婚

标准间

50%基准价

10

学生处

张安琪

2022.06

未婚

标准间

50%基准价

11

校团委

王宇轩

2022.06

未婚

标准间

50%基准价

  

2、异地交流任职人员(共1人)

根据学校“全面推进三校区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异地交流人员任职期间可申请周转住房过渡使用,交流期满须按要求完成退房手续,否则逾期将按多占资源调解费300/天从个人工资直接扣除。具体名单如下:

校区

单位

姓名

性别

住宿地址

1

常州校区

信息学部

康红强

5号楼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江宁校区26舍现为学生疫情防控隔离点,江宁校区所在单位申请人员暂到西康路校区过渡。

公示期为202272日至20227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781700前书面实名反馈至资产处。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资产处将与个人签订周转住房租住协议,个人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占房、调房,不得转租、转借,一经发现,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25-83787833(房产科)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