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等文件通知,结合公安机关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本月上旬,由省、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和公安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我校开展了一次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本次检查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开展,共发现5个大类116项安全隐患,其中重大安全隐患1项。
二、共性问题
在所有安全隐患中,以下隐患多次出现:
1、化学药品存放不规范,药品堆叠摆放、未分类存放、管制危化品及其配置溶液未使用专用防盗柜进行储存、试剂清单与实物不符、试剂标签不规范。
2、气瓶管理不规范,气瓶未有效固定、使用完毕后管道压力未释放。
3、仪器设备常规管理不规范,加热设备使用完毕后未及时切断电源。
4、用电用水基础安全不规范,配电箱被遮挡、仪器设备接线不合规。
5、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不规范,危险废弃物存放点无警戒线、无明显警示标识。
6、安全设施管理不规范,洗眼器和应急喷淋等设施无定期巡检记录。
7、特种设备管理不规范,设备证照不全、人员无证上岗。
8、实验场所空间布局不合理,纸箱等易燃杂物堆叠、消防通道堵塞、卫生状况不达标。
三、工作要求
1、整改期限:2022年5月23日前。
2、整改要求:登录安全巡查APP进行整改及拍照上传,学院分管院领导后台审核后提交学校销项。
3、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单位请于整改期限内提交整改方案;无特殊情况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按照规定进行全校通报,并上报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相关处理。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