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科技部 财政部联合发布《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河海大学考评优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政策,持续推进我校大型仪器的开放共享,强化高水平专业化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充分释放服务潜能,不断提高仪器服务能力及共享水平,特启动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资源共有,你我共享”主题月活动。
一、活动目标
全面拓展开放共享路径,全域推进实验技能培训,全力激发科学仪器效能,全速提升共享服务水平。
二、活动主旨
人人参与,人人共有,人人共享,人人获益。
三、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
协办单位:人事处 科技处 团委
四、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5日-2022年5月25日
五、活动内容
1.江苏省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典型经验研讨会,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另行通知。
2.主题大赛
(1)金点子大赛:开放共享我最行
参赛对象:全校师生
比赛内容:为校内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提点子,旨在解决限制校内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急、难、愁、盼的问题,主要围绕存在问题、工作举措、实施路线、实施可行性等方面开展,限1000字以内。
通过比赛,征集校内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新举措,遴选可操作、可推广的举措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发掘新成效。
时间安排:2022年5月15前参赛人员参照大赛模板(附件1)提交金点子大赛作品,5月25日前完成参赛作品评审并公布获奖名单。
负责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团委
(2)服务典型案例大赛:开放共享我最棒
参赛对象:全体教职工
比赛内容:重点围绕各类重大科研任务、全省产业升级、企业创新及推动本单位科研能力提升等主题,依托大型仪器开展的共享服务和技术创新,总结共享经验,形成服务典型案例,案例须图文结合,限2000字以内。
通过比赛,遴选高质量案例,在校内外宣传推广。
时间安排:2022年5月15日前参赛人员参照案例模板(附件2)提交服务典型案例大赛作品,5月25日前完成参赛作品评审并公布获奖名单。
负责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科技处
(3)实验技能大赛:开放共享我最强
参赛对象:大型仪器实验人员
比赛内容:依托大型仪器进行技术比赛
① 讲解比赛,采用PPT形式讲解仪器原理和应用要点,以及规范化操作流程、数据处理和二次功能开发等关键技术;
② 技能比赛,根据讲解比赛选拔优秀大型仪器运行维护人员参加技能比赛,比赛内容包括仪器调试、样品处理、关键实验技术分析、数据处理等技能。
时间安排:2022年4月25日前实验技能大赛参赛人员提交报名表(附件3),5月10日前完成讲解比赛,5月20日前完成技能比赛,5月25日前公布获奖名单。
负责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
3. 开放共享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
根据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开展全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评价标准为:
① 管理规范,制度齐全
② 环境整洁,集约节约
③ 记录规范,有据可查
④ 使用高效,服务多元
⑤ 专人管理,保障有力
⑥ 单位重视,共享辐射
⑦ 行业美誉,成效显著
评选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先进单位和个人(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若干名。先进单位根据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遴选;先进个人由申请人填写《2021年度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4),并于5月15日前提交。
时间安排:5月底公布评审结果。
负责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人事处
六、参赛要求
1.参赛人员自由报名,学生由团委组织,参赛合作人员总数不超过3人,参赛合作人员仅限参加主题大赛单项单个作品比赛,重复提交作品只计算一项,作品如获奖,奖金由参赛合作人员自行分配。
2.参赛人员应保证文字、图片、照片、视频等的真实性,且不涉及侵权问题并填写承诺书。
3.参赛作品、案例、报名表、申报表等均交至河海馆91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qgx@hhu.edu.cn。
七、评审及表彰办法
主题大赛由大赛专家组进行打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① 金点子大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20项。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8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
② 服务典型案例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8项。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
③ 实验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
④ 开放共享先进个人奖励每人2000元至5000元;开放共享先进单位奖励每单位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设经费2万元至5万元。
八、联系方式
活动联系人:陈林 025-83786206
团委联系人:嵇敏 025-58099450
活动咨询QQ群
本活动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