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22-03-22

单位

认真落实政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实验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遵循“应停尽停、应缓尽缓的原则由各单位严把出入关,确需开展实验的,需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方可开展相关实验活动。

、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人员聚集和流动,严格控制人员进入实验室数量,并做好实验室人员进出记录备查;实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穿着实验服,做好个人防护。实验室进口仪器设备、试剂和实验耗材等相关物品启用前须进行预防性消杀工作(包括外包装和物品本身),严防病毒由物及人传播。加强实验室通风换气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定期开展清洁、消毒工作。

、实验室负责人应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实验人员科学预防每日检查并记录进入实验室人员的体温和健康状况,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的实验人员,或出现疫情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对于暂不使用的实验室,各单位自行封停并做好安全巡检工作。

五、对于确需使用的实验室,各单位须加强实验过程管理,严格注意危化品使用安全、特种设备操作安全、水电安全等。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按上述要求落实执行,从快从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是未按要求落实,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问责追责。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3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