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20]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和人事处审核、资产处复核后,现将2022年第一批符合周转住房入住资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1、新入职教职工(共8人)
根据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岗教职工,自入校之日起半年内可向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周转住房,未婚教职工可申请两人间一张床位,已婚教职工在房源允许的条件下可申请单人间或单室套房。”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教职工未领取安家费及住房补贴,租住期限3年内按租金基准价的50%收取;教职工已领取安家费及住房补贴,租住期限3年内按租金基准价100%收取”。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到校 工作时间 | 婚姻 状况 | 是否领取住房补贴 | 房间标准 | 租金标准 |
1 | 理学院 | 范舒文 | 女 | 2021.07 | 未婚 | 否 | 标准间 | 50%基准价 |
2 | 社科处 | 王朝文 | 男 | 2021.07 | 已婚 | 是 | 单人间 | 100%基准价 |
3 | 理学院 | 宋小亚 | 女 | 2021.11 | 未婚 | 是 | 标准间 | 100%基准价 |
4 | 海洋院 | 李永富 | 男 | 2021.11 | 已婚 | 是 | 单人间 | 100%基准价 |
5 | 港航院 | 张义丰 | 男 | 2021.12 | 已婚 | 是 | 单人间 | 100%基准价 |
6 | 土木院 | 刘 泉 | 男 | 2021.12 | 未婚 | 是 | 标准间 | 100%基准价 |
7 | 能电院 | 汪 洋 | 男 | 2021.12 | 未婚 | 是 | 标准间 | 100%基准价 |
8 | 计信院 | 胡世红 | 女 | 2022.01 | 已婚 | 是 | 单人间 | 100%基准价 |
2、国内访问学者(共6人)
根据《河海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校人[2006]74号)文件精神,经人事处报送和审核,资产处复核,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院校 | 姓名 | 性别 | 交流单位 | 交流期限 | 住宿地址 |
1 | 广西水利水电 职业技术学院 | 左江林 | 男 | 能电院 | 2022年3月 至 2022年7月 | 西康路校区 教职一舍 |
2 | 陈 涛 | 男 | 能电院 | |||
3 | 张 婧 | 女 | 能电院 | |||
4 | 张宪明 | 男 | 水电院 | |||
5 | 彭燕莉 | 女 | 环境院 | |||
6 | 新疆农业大学 | 曲琳琳 | 女 | 商学院 | 2022年3月 至 2022年7月 | 常州校区 5号楼 |
3、异地交流任职人员(共2人)
根据学校“全面推进三校区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异地交流人员任职期间可申请周转住房过渡使用,交流期满须按要求完成退房手续,否则逾期将按多占资源调解费300元/天从个人工资直接扣除。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校区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住宿地址 |
1 | 西康路校区 | 远教院 | 李 芗 | 女 | 教职1舍 |
2 | 江宁校区 | 基建处 | 李 明 | 男 | 江宁26舍 |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江宁校区26舍作为学生疫情防控隔离点,江宁校区所在单位申请人员暂到西康路校区过渡。
公示期为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11日17:00前书面实名反馈至资产处。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资产处将与个人签订周转住房租住协议,个人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占房、调房,不得转租、转借,一经发现,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25-83787833(房产科)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