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冬季及寒假前 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21-12-20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江苏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等要求,拟开展2021年冬季及寒假前全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现场检查时间:20211221

各单位整改时间:20211222-24

现场复查时间:20211227

二、检查地点与方式

检查地点: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实验室

检查方式:全面检查

三、检查人员与依据

检查人员:校级实验室安全巡查专家组

检查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须全力配合检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2、校安全巡查专家组将对各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立即封停,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限期整改。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单位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审批和实验室工作考评依据。

3、本次安全检查反馈、整改上报及复核上传工作在线上开展,请各单位通知实验室负责人下载安全巡查APP,下载方式详见附件2

4、巡查组将通过实验室安全巡查app反馈隐患至实验室负责人;相关负责人整改后通过APP拍照并描述后上传学院审核;学院领导在网络端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后台;专家组进行现场复核后在后台进行最终审核。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附件2:安全巡查APP下载方式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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