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河海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的通知

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21-10-26

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即日起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二、工作安排

(自查自纠阶段(10.26-10.27

各单位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条目,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逐条落实,认真组织实施。

(二)校级检查阶段(10.27-10.28

校安全巡查专家组将对各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立即封停,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限期整改。所有隐患将通过实验室安全巡查app反馈给各单位分管领导。

(三)整改落实阶段(10.28-10.29

1.自查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根据自查情况填写《学院(部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附表)

2.校检整改:各单位根据被检查结果,在安全巡查APP端进行整改描述、拍照上传,并通过网络端由部门领导审核后提交

三、报送方式

各单位汇总后(不接受实验室单独报送材料),将签字盖章的附件2纸质版,于1028日中午1200前交至河海馆919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k@hh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孙老师

  话:6464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附件2:学院(部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及整改情况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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