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扎实开展驻宁高校及科研院所实验室专项联合检查的通知》(宁安委办〔2021〕118号)文件通知,南京市安委办将来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联合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2021年11月9日全天
2、检查单位:市安委办、市应急、公安、生态、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检查人员。
3.工作流程:工作交流、检查实施(各检查部门根据各自执法检查细则开展台账及现场检查)、现场反馈、整改闭环、后续管控等。
4.参会人员:各单位实验室分管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二、工作要求
1、深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主动靠前、精确补位,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化品使用治理等工作任务落实,认真完成本次专项联合检查工作。
2、各相关学院(部门)要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重点做好危险源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各单位安排相应负责人员配合开展检查,同时提前做好各项制度、自查清单等各项纸质台账,请相关单位和各实验室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