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规范危险废物回收处置,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河海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进行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统一回收,并交由具有资质的环保公司进行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收范围
本次实验室危险废物回收范围包括:实验室废液(桶内废液装至容量的2/3)、试剂空瓶(不得含有任何液体与固体)、实验室沾染物(废手套、口罩、抹布和废针头等)。实验室过期药品暂不回收。
二、回收要求
1.实验室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整理打包,在收集容器或包装上张贴《河海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装箱单》(附件1)和《危险废物标签》(标签内容填写需详实,不可简写或缩写,每次填写要求有细微差别,请仔细阅读附件3)。
2.实验室统计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填写《河海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统计表》(附件2)(重量不用填写),盖章后现场称重并交予回收人员。
3.各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废物搬运,保证危险废物运送过程的安全,搬运前检查容器的密封性,注意运输工具的安全,防止危险废物破损、泄漏或泼撒。
4.请实验室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于2021年7月6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syscgxaqk@hhu.edu.cn。
5.请本部各单位统一派人至河海馆919领取《危险废物标签》,江宁各单位联系马老师领取标签。提前填写好张贴在容器上,填写要求见附件3。
三、时间地点安排
暂定回收时间地点如下,若因天气等原因改变时间,将临时通知各单位负责人。
本部:
时间:2021年7月7日(星期三)上午9:30-10:30
地点:西康路校区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体育系后面)
江宁校区:
时间:2021年7月8日(星期四)上午9:30-10:30
地点:江宁校区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水资源大厅北面)
四、联系方式
本部标签领取联系人:李老师 孙老师 6464
江宁标签领取联系人:马老师 15062268149
附件1 河海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装箱单
附件2 河海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统计表
附件3 《危险废物标签》填写要求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