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学校组织择优推荐1组代表队上报教育部,教育部将从中择优推荐参加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每个学院(部门)最多推荐一支队伍,填写《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代表队报名表》(附件3),未通过学院(部门)推荐报名的代表队,报名无效;
2.代表队队员年龄18周岁以±( 2003年9月30日之前出生),在校师生均可报名;
3.活动内容:代表队根据“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 发展”主题自行确定实验内容。展演汇演分两阶段进行。符合报 名条件的代表队参加第一阶段展演汇演,内容为自选实验和常规 实验。其中自选实验内容由代表队自行确定并在规定时间内演示, 限定在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等,实验表演可以是独自一人或多 人演示,实验表演具体形式不限;常规实验内容由官网公布,选 手需要自行设计实验过程并规范演示。
4.报名时间及要求。请在9月16日(周四)14:00前,将展演汇演第一阶段自选实验视频(6分钟)、展示文稿(PPT)及个人介绍视频(20秒)刻录光盘,连同加盖学院公章的报名表(除报名表上照片外,额外多附一张照片待用)送至河海馆919,上述所有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83786464
附件1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 科技部办公厅中科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含方案)
附件3 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代表队报名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