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4期大型仪器购置论证公示

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21-10-08

2021年9月30日,根据《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拟购大型仪器进行专项论证,经现场汇报答辩,针对配套条件、购置必要性、技术先进性、校内同类仪器使用情况等评审要点,对申请的2套大型仪器进行技术评审,现对通过购置论证的大型仪器予以公示:

序号

仪器名称

购置单位

1

硬件在环实时仿真系统

能电院

2

总有机碳/总氮分析仪

国家重点实验室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11日17:00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电话:83786206  地址:河海馆91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挂靠)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