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接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通知(附件1),需要进行实验室特种设备自查工作,请本部各单位对照《特种设备自查自纠表》(附件2)中本单位涉及内容进行填写,并于5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syscgxaqk@hhu.edu.cn,同时提交纸质版(表头处盖章)交至河海馆919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6464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4.30
附件1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