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20]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在个人申请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和人事处审核、资产处复核后,现将符合周转住房入住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根据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岗教职工,自入校之日起半年内可向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周转住房,未婚教职工可申请两人间一张床位,已婚教职工在房源允许的条件下可申请单人间或单室套房。”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教职工未领取安家费及住房补贴,租住期限3年内按租金基准价的 50%收取;教职工已领取安家费及住房补贴,租住期限3年内按租金基准价 100%收取”。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到校 工作时间 | 婚姻 状况 | 是否领取住房补贴 | 房间标准 | 租金标准 |
1 | 能电院 | 周亦洲 | 男 | 2020.12 | 已婚 | 是 | 单人间 | 100%基准价 |
2 | 水文院 | 吴 霞 | 女 | 2020.12 | 已婚 | 是 | 单人间 | 100%基准价 |
3 | 地学院 | 翟长治 | 男 | 2021.01 | 已婚 | 是 | 单人间 | 100%基准价 |
4 | 水电院 | 黄 源 | 男 | 2021.01 | 已婚 | 是 | 单人间 | 100%基准价 |
5 | 海洋院 | 代富强 | 男 | 2021.03 | 未婚 | 是 | 标准间 | 100%基准价 |
6 | 水文院 | 冯仲恺 | 男 | 2021.04 | 已婚 | 是 | 单人间 | 100%基准价 |
7 | 马 院 | 蒋安丽 | 女 | 2021.04 | 未婚 | 是 | 标准间 | 100%基准价 |
8 | 商学院 | 陈 超 | 男 | 2021.04 | 未婚 | 是 | 标准间 | 100%基准价 |
公示期为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2日17:00前书面实名反馈至资产处。
公示后如无异议,资产处将与个人签订周转住房租住协议,个人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占房、调房,不得转租、转借,一经发现,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25-83787833(房产科)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