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设备和家具的处置管理,加大待报废设备和家具回收处置力度,根据 《河海大学设备及家具处置实施细则》(河海资产〔2020〕4号)文件规定,对系统申请待报废设备和家具的回收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回收处置方式
设备家具报废处置采取批量集中处理与个案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使用单位依托资产管理系统提出报废申请,待审批完成后方可回收处置;申请设备家具报废处置的单位,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将报废设备家具相对集中,根据《河海大学仪器设备回收单》、《河海大学家具回收单》将待报废设备家具送至资产管理部门废旧品库房进行清点回收。对于部分体积和重量特别大、难以搬运的设备家具,由设备家具使用单位暂时保管,待报废申请程序完成后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回收和报废处置。
二、回收时段和地点
西康路校区回收时段:校历单周周三下午14:30-16:30
回收地点:西康路校区废旧品库房(闻天馆负一楼)
江宁校区回收时段:校历双周周三下午14:30-16:30
回收地点:江宁校区废旧品库房(教学区13舍北侧一楼)
常州校区回收时段:校历双周周三下午14:30-16:30
回收地点:常州校区废旧品库房(为学楼南一楼辅房)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家具科联系。
联系人:成健 刘芹,电话:025-83786487。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