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21-03-01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保证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按照学校工作部署,请各实验室做好以下工作:

1.全体实验岗人员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意识,坚守岗位职责,做好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实验室师生员工及仪器设备安全。

2.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各单位要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与教育。

3.严格落实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措施。各实验室按照《河海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废气、废液、废渣的安全管理。

4.检查实验室开学准备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岗教师到岗情况,实验室环境卫生,水、电、气、通风情况,仪器设备运行状况等,做好实验仪器设备调试与维护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

5.制定实验室工作计划。各实验室要根据新学期教学、科研安排,提前做好实验室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实验室整体面貌的持续提升。

6.各实验室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开展实验时保持人员距离。

7.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醇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及环境卫生工作,按要求填写《河海大学实验室安全及环境卫生情况自查表》(附件2),各单位于351700前统一将签字盖章扫描的电子版发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与安全科办公邮箱,不接受实验室单独报送材料。

8.学校将于开学第一周(31日—35日)对实验室开学条件保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实验室考评。

联系人:李老师 孙老师 

联系方式:6464

办公地点:西康路校区河海馆919

办公邮箱:syscgxaqk@hh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附件2:河海大学实验室安全及环境卫生情况自查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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