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周转住房各住户:
为规范周转住房使用和管理,切实解决房产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和教职工短期住房困难,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统一部署,资产处拟定出台了《河海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20]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布周转住房新的租金基准价,发布《关于开展周转住房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周转住房清理工作。
经个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和人事处审核、资产处复核,报校周转住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符合周转住房入住资格的住户名单(第四批),现予以公示。
1、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新入职的教职工(共3人)
根据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岗教职工,自入校之日起半年内可向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周转住房,未婚教职工可申请两人间一张床位,已婚教职工在房源允许的条件下可申请单人间或单室套房。”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教职工未领取安家费及住房补贴,租住期限3年内按租金基准价的50%收取;教职工已领取安家费及住房补贴,租住期限3年内按租金基准价100%收取”。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到校 工作时间 | 婚姻 状况 | 是否领取住房补贴 | 房间标准 | 租金标准 |
1 | 地学院 | 薛 飞 | 男 | 2020.07 | 未婚 | 是 | 标准间 | 100%基准价 |
2 | 海洋院 | 谭晓晓 | 女 | 2020.07 | 已婚 | 是 | 单人间 | 100%基准价 |
3 | 商学院 | 肖承睿 | 女 | 2020.07 | 未婚 | 是 | 标准间 | 100%基准价 |
2、1998年11月30前参加工作的“老教工”(共2人)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承租在西康路校区校内周转性住房、未享受学校其他任何福利性住房并且未领取“老职工”住房补贴的教职工,继续按照南京市承租公房的租金标准收取房租”。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参加工作时间 | 是否享受学校福利性住房 | 是否领取“老职工”住房补贴 |
1 | 离退休处 | 张银秀 | 女 | 1979.10 | 否 | 否 |
2 | 离退休处 | 齐国钰 | 女 | 1984.08 | 否 | 否 |
3、南京(常州)长期交流人员(共5人)
根据《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管理组织架构调整意见》(河海委发[2019]43号)中校党委关于“全面推进学校一体化发展进程,实现三校区共同发展”的战略部署,资产处负责三校区长期交流人员的住宿保障,交流人员任职期间可申请周转住房过渡使用,交流期满须按要求完成退房手续,否则逾期将按多占资源调解费300元/天从个人工资直接扣除。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校区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住宿地址 |
1 | 西康路校区 | 国际教育学院 | 陈伟刚 | 男 | 河海大厦 |
2 | 江宁校区 | 外国语学院 | 赵 婵 | 女 | 2舍 |
3 | 江宁校区 | 外国语学院 | 李永生 | 男 | 2舍 |
4 | 江宁校区 | 外国语学院 | 诸文娟 | 女 | 2舍 |
5 | 常州校区 | 外国语学院 | 崔 霞 | 女 | 5号楼 |
注:因江宁26舍作为疫情防控隔离点,江宁校区交流人员暂到20舍或2舍过渡。
4、其他符合续住条件的名单
序号 | 校区 | 楼栋 | 所在单位 | 使用人 | 备注 |
1 | 江宁校区 | 2舍 | 保卫处 | — | 值班室 |
2 | 西康路校区 | 教职1舍 | 离退休处 | 徐玉良 | 仙霞公寓拆迁安置协议未到期 |
3 | 西康路校区 | 教职4舍 | 离退休处 | 丁家新 | 置换房协议未到期 |
4 | 西康路校区 | 教职5舍 | 后勤处 | — | 物业值班室 |
5 | 西康路校区 | 教职7舍 | 商学院 | 司宁 | 福利分房选在不可售部位 |
6 | 西康路校区 | 新疆馆 | 新疆水利厅 | 依马木 | 新疆水利厅派驻后勤服务用房 |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4日17:00前书面实名反馈给资产处。
公示后如无异议,资产处将与个人重新签订租住协议,个人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占房、调房,不得转租、转借,一经发现,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 83787833(资产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