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河海大学实验室安全巡查队伍的通知

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20-12-28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河海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97号)等文件要求,拟组建2021年河海大学实验室安全巡查队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对实验室管理工作有热情、有责任感、认真细致,愿意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献策献力。

2.具有实验室管理经验,具备一定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并主动学习相关要求,能识别实验室内危险源风险点。

3.具备基本的软件使用能力,能够较熟练的利用电脑、手机进行数据填报。

4.长期从事安全岗位的实验技术岗位人员优先。

二、工作职责

1.研究国家有关实验室技术安全的政策和法规,辅助学校制定和修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定期对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进行巡查,利用实验室全要素可视化云平台中的安全巡查系统进行实时记录与整改核销(每年至少2次)。

3.协助学校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每年至少1次)。

4.督促有关单位对各项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并跟踪整改工作成效。

5.定期参加有关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的培训,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相关说明

1.河海大学实验室安全巡查队伍由10人组成,其中南京7人、常州3人,如有意向竞聘,请填写《河海大学实验室安全巡查员申报表》(见附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送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与安全科(管理楼221室),电子版发送lijunxi@hhu.edu.cn。截止日期为202114日。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聘请专家进行筛选,对于通过选拔的成员颁发上岗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后,颁发实验室安全巡查专家聘书。

3.联系老师:李均熙、孙雅茹。联系电话:025-83786464

 

 

附件:河海大学实验室安全巡查员申报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