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河海校财〔2020〕11 号)和《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河海校政 〔2017〕7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仪器设备收费标准检查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将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收费标准于2020年12月25日前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收费标准电子档请同时发至yqgx@hhu.edu.cn)。
联 系 人:陈林
办公地址:管理楼210
电 话:620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实验与分析测试中心(挂靠)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