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计划的通知

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20-11-05

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编制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河海校财202022号)、《河海大学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8104号),为做好2021年度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预算申报工作,构建节约型校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开展2021年度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计划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部门)可申请购置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

1机构设立或者变更;

2新增内设机构和人员;

3)增加工作职能和任务;

4现有资产按规定进行处置后更新;

5其他应当配置资产的情况。

2.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是指满足学校教职工基本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家具(办公桌椅、文件柜等)。不含专业设备、家具。

3.已申报各类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各单位应遵循“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尽量通过部门内部调剂、校内资产调拨等方式解决行政办公设备家具使用问题。如确需申购行政办公用设备及家具,请各单位根据《河海大学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8104号)文件精神,先梳理本单位名下的行政办公设备和家具,在符合配置标准的前提下,提出购置计划。

1.因机构设立或变更、新增内设机构和人员、增加工作职能和任务需要申购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的单位,请填写附件1

2.  现有办公设备及家具需要更新的单位,需明确现有设备使用年限,确实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使用或无维修价值,可申请新购,填写附件1、附件2

3.  其他特殊情况需配置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请填写附件1,并提供必要的说明材料(如:申报理由、测算依据、论证材料等)。

三、时间安排

请各申报单位于111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资产管理处设备家具科,电子版发送至资产处设备家具科邮箱。

四、注意事项

1.  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将列入2021年度河海大学行政设备及家具购置计划,并申报经费预算,待预算下达后组织实施。

2.  审核未通过或未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在当年度采购,请各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填报。

联系人:成健刘芹

联系电话:83786487

电子邮箱:zccsbk@hhu.edu.cn

办公地点:管理馆211

 

附件:

1.2021年度河海大学行政设备及家具购置计划表》

2.《拟报废资产明细表》

3.《河海大学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8104号)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