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河海大学周转住房租金基准价的通知

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20-06-24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周转住房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河海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20]40号)文件已于2020623日正式公布,办法自202071日起执行。

根据《河海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确定周转住房租金基准价,资产处委托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对周转住房的房地产租赁价格进行了市场评估【博文房估字(2019)第28383号】,评估结果经校工会委员会审议,并报校务会审定通过。

现将202071日至202371日的周转住房租金基准价公布如下:

序号

校区

楼栋名

月租金基准价

/

/

(使用面积)

1

江宁校区

教学区2

1200

\

2

江宁校区

教学区26

1400

\

3

西康路校区

教职1

\

50

4

西康路校区

教职4

\

45

5

西康路校区

教职5

\

45

6

西康路校区

教职7

\

50

7

西康路校区

友谊山5号楼

\

45

8

西康路校区

招待所中楼

\

45

9

西康路校区

新疆馆

\

45

10

常州校区

教师公寓5号楼

\

20

11

常州校区

河海新村18号楼

\

25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