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河海馆部分单位协调会的通知

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13-09-16

 

关于召开河海馆部分单位协调会的通知

 

    正在建设中的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施工已经进入上部工程(地面以上),由于河海馆与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楼宇相邻很近,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的施工对河海馆1——5层东头朝南房间(101103201301303)工作人员的安全可能产生影响。为确保施工及河海馆工作人员的安全,需要上述房间的窗户采取防护措施。经研究,决定召开河海馆相关单位的协调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单位: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基建处、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施工单位(请各单位派1名负责人参加);

2、会议时间:2013918(星期三)上午830分;

3、会议地点:河海馆918室(资产处会议室)。

特此通知。

 

资产处

201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