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3】10号)要求,各院(系)以实验室为单位做好本单位2012-2013学年(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实验室信息统计和数据报送工作,认真填报贵重仪器设备表(附表一)、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表二)和专任实验室人员表(附表三)。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高质量完成统计工作,全面反映实验室现状。各院(系)分管领导做好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上报资产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吴有珍苑磊
联系电话:6464;
Email:办公自动化-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附表一:贵重仪器设备表
附表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附表三: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附件一:贵重仪器设备表填写说明
附件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填写说明
附件三: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填写说明
附件四:各单位40万元(含)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清单
资产管理处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