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河海馆等部分办公用房的通知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07-04-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机构调整、人员变动情况,本着合理有效地配置使用学校有限的办公资源的原则,现决定对以下有关单位办公用房进行调配:

一、  退出办公用房

1、教务处:河海馆218220303309312室。

2、学生处:河海馆807808809810811室,虎踞路校门口学生洗衣房北侧二间房。

3、纪  委:河海馆310室。

4、高教所:科学馆1201120212031204室。

5、期刊编辑部:河海馆814室。

二、分配办公用房

1、科学研究院:河海馆103105室,研究生教学楼720725室。

2、组织部:河海馆309310室。

3、科技处:河海馆220312室。

4、纪  委:河海馆303室。

5、财务处:河海馆218室。

6、期刊编辑部:河海馆811

7、后勤管理处:河海馆714716717718719721723室。

8、发展规划处:河海馆618621623室,其中618室用作资料室兼会议室,由发展规划处管理,机关部处可借用。

9、合作发展委员会、校友会、基金会办公室:河海馆807809814室。

10、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究生教学楼708711713715室。

11、学生处:江宁校区三食堂二楼224226室。

12、土木工程学院:江宁校区学生一舍129室。

13、宣传部:江宁校区致远楼510室。

14、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江宁校区三食堂二楼222室。

请相关单位前来资产管理处办理手续,并尽快完成搬出或迁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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