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室:
新学期伊始,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资产处近期将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学院、实验(中心)室先组织安全自查,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工作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大型贵重仪器、门窗、水管、电路、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一、管理制度(特别是化学药品、放射物品、压力容器、机电设备器械等使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存放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二、实验室内水管、电路是否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学校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安装是否经监督机构检验合格并办理注册登记,安全报警装置是否齐全,计量检定是否符合要求,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四、电器设备及线路布设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禁止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电线。
五、实验室研究人员在试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试验程序步骤进行,不得擅离岗位,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各实验(中心)室对于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仍要坚持双人双锁规范管理,并严格遵循领、用登记制度,控制闲散人员进入实验室。
学校将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检查各实验室安全、卫生等情况,请各相关学院和实验(中心)室安排专门人员配合检查。
资产管理处
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