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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资产管理处是代表学校对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和实施产权管理的职能部门。现有内设机构和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具体职责如下:

1、承担协调起草资产管理处的工作计划、总结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承担全处人事、劳资及工会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科室间的内部事务工作。

2、承担资产管理处相关工作的信息、报告、请示等公文的拟稿、审核、传递、归档等工作,负责下达及承办上级及学校布置的有关工作,负责处内环境、安全及网站管理等工作。

3、承担学校划拨各项经费的计划编制及调配工作,负责处内各项经费支出的审核及报销工作,负责处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4、承担接待任务,受理、反馈校内教职工对本部门工作的反映和投诉,负责收集与发布资产管理信息。 

二、房地产管理科

具体职责如下:

1、承担全校房地产权属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或修订、组织实施学校各项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

2、承担学校科研、教学、管理等办公用房的调配及使用管理工作,承担闲置办公用房的规划和改造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承担产业、经营用房的规范管理工作。

4、承担集体宿舍的调配管理工作,承担家属住宅用房的调配管理工作,承担学校房改房的出售及管理工作。

5、负责和协助处理房地产纠纷事故,维护学校及教职工利益。

三、设备管理科

具体职责如下:

1、承担全校的设备和家具资产的分配、管理、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对投入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2、承担全校固定资产数据库的管理工作,承担学校各类设备家具总帐、分类明细账的登记管理工作;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报表,报盘等工作。

3、承担并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的清查、统计、产权登记、验收管理、年度检查与考评等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4、承担学校电梯、中央空调等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固定资产责任事故的处理工作。

5、承担校内二级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规范各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四、教室管理科

具体职责如下:

1、承担学校教室现代化教学设备的培训和建设工作。

2、承担学校标准化考场设备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3、承担教室多媒体设备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4、做好教室日常设备、家具等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场馆管理中心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各类场馆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2、承担场馆各类固定资产和房产的管理工作。

3、承担江宁校区文体中心、游泳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4、承担学校重大活动、体育教学训练、学生社团活动场地的安排和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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